從自身對工作的期待到就業市場的勞資賽局 精選

2018.09.04   Wei|上市公司專案經理
刊載於專欄 專題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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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按:打開各大求職網站,常見以「面議」來敘述工作待遇,受雇者似乎成為刀俎上的肉,任俗稱的「慣老闆」宰割。然而,真的如此嗎?本篇以市場競爭的觀念提供不同角度的分析。

每個人每一天都在市場中扮演著多重角色,或許我們都比較熟悉日常生活中自己身為買方/消費者的角色,而鮮少認知在求職市場中,身為應徵者時我們可以被視為「準備出售服務的賣方」。活用這層聯想,我們就能夠以自己身為消費者的經驗,補足對於陌生的資方的心態認知與猜想。讓自己在主觀抱持的工作期待以外,多一層從客觀、乃至從對方立場出發的賽局考量,期能以策略取得更滿意的交易、貼近自己的理想生活。我將從個人層面、勞雇互動出發、談到市場機制的運作。

個人規劃:什麼是你對工作的期待?人生中的價值優先順序?

有此一說,「錢多、事少、離家近」是一份優差的必要條件;在許多長輩眼中,有證照、穩定不容易失業、社會地位很重要;然而,你是怎麼想的呢?工作對你而言,除了在人生中不得不賺錢謀生以外,還有什麼樣的想像?為了想要的工作,你願意付出的代價是什麼?以筆者身邊的朋友分享過的求職條件就五花八門:有些人喜歡出國出差、不介意長期或短期赴海外工作,有些人不願意離開目前居住地;有些人認為薪資待遇、解開任務的成就感重要、有些人則更重視能夠準時下班享有自己的閒暇生活與接小孩放學、有些人以輪班換取更高的待遇與平日休假的機會、有些人選擇創業或是freelance 類的工作只為了更有時間支配權;有些人喜歡大公司有制度、穩定性高,有些人反而喜歡小公司的彈性、與並肩開創的挑戰;有些人需要能夠認同公司的文化、產品或核心價值才有工作的動力,有些人則認為工作只是換取溫飽,可以投入、但無須託付靈魂,甚至有朋友挑明地說存錢度假才是他們的人生宏旨。

誠實思考自己的價值優先順序,首先要建立的觀念就是,天底下沒有絕對的「好工作」,就像沒有絕對的「好伴侶」一樣。固然有一些共通的條件,但絕大部分是「適配性」的問題。大致來說,適配性與個人的優先順序有關,也就是例如上述的求職考量。這些條件會隨著人生階段的不同,逐漸釐清、以及演變。對於公司來說,所需要的人才類別與特質,也會隨著產業趨勢、公司發展階段的改變而浮動。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適配的員工與公司,才能雙方滿意。

我曾經因為遠距交往的伴侶的工作比我的工作穩定而收入好,所以離職搬遷到對方所在的城市重新求職。為此我也曾苦惱過,找工作時對於搬遷的原因誠實作答,會負面影響雇主對我的觀感。我是對的也是錯的。對的部分在於,這則資訊當然也會列入雇主的考慮;錯的部分則在於,帶來的觀點未必是純然負面的。或許「可以為伴侶犧牲改變自己的工作」會給人「對自己的事業不夠認真」的聯想,但是談論到其他工作經驗的過程,自然可以解除這樣的成見。另一個角度看,「伴侶在本地」對於公司來說,也是員工穩定的因素。最後我依著適合自己個性的做法,誠實作答而不編造冠冕堂皇的藉口,認為「與其之後因了解而分開,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掩蓋」。所以最終錄取我的主管除了欣賞我的工作履歷以外,也欣賞我特有的處事態度。我展現了「對於自己的優先順序不遮掩」的坦然,恰好讓雇主覺得「這個求職者對於自己的選擇想得很清楚、肯負責」。所以我透過自己的行為抉擇,意外地尋得彼此適配的雇主。

勞雇互動:你知道自己的賣點是什麼嗎?雇主的核心需求又是什麼?

稍有人力資源經驗的人往往會說,特定類型的工作其實就有相應的薪資區間,然而薪資行情在市場中是怎麼決定的?雇主難道不是佔據著能夠剝削勞工的絕對優勢嗎?關鍵在於,雇主最終是為了營運所需而雇用員工,少了員工公司便難以運作。勞雇之間本是相互依存的契約關係,而不是毫無選擇的上下關係。

離開個人立場,不妨運用市場與賽局理論來思考各決策方的策略互動。正如同所有交易一樣,賣方有著想要出售的東西、知道自己潛在的客群範圍;買方則有想要買入的東西,以及預算範圍。賣方手上的待售品大致上是彈性小的,也就是,我有著什麼、就販售什麼。相反地,若買方打算買一盞預算範圍內的燈,在功能上主要的需求是照明。此時照明就是雇主亟需解決的「核心需求」,其他部分的特色,則有著很高的彈性,或許可以造型漂亮一點、或許可以便宜而陽春一些,多逛逛、多比較才決定,乃是有選擇時合理的人之常情。當然賣方有心目中的目標價格、而且越高越好,在交涉的時候卻會發現,交易市場中不是只有一對一的選擇,而是多對多的互動。所以賣方需要了解自己的產品特色、附加價值何在、甚至是市場的行情價格如何,再擬定銷售策略。買方與賣方之間,並沒有先天上絕對的強勢與弱勢,而是取決於市場供需狀態。如果某賣方拿著常見的東西,卻索求天價,當然無法順遂;反之,如果某買方開出長串要求條件一項都不肯妥協,卻不肯付出合理的對價,最終也無法成立交易。削價競爭固然存在,而且是市場正常運作時的一部分,但它不會是唯一的準則。只有消費者的經濟條件困窘時、或是商品特性並不是很要緊的時候,買方才會以最低價作為選擇的鐵則。

參照於此,培養對就業市場的觀察認識,有助於求職者更正確地判讀自己的選擇,而不會無理屈就、不懂得為自己爭取更好的待遇,或是反之,對自己的身價有著不切實際的期待。應徵者心目中固然有理想薪資,但是他能夠提供的預期貢獻,會直接地被雇主拿來與其他人選比較,即形成所謂的薪資市場行情。預期的貢獻包含了求職者既有的技能,以及未來成長的潛能、展現出來的規劃與企圖心等。社會新鮮人往往因為缺乏實績,無法立刻拿到想要的工作條件,不妨考慮由「改善產品特性」的角度思考,在一開始的工作上積極正面尋找自己的不足、挖掘什麼樣的技能是受歡迎、或能力與興趣範圍內可以培養的,才能夠針對性地逐步提高自己作為員工的價值,累積自己的議價籌碼。這裡所指的談判,除了狹義的薪資報酬議價以外,也包括了對就業地點、工時等其他工作條件的期望與要求,所影響到的自己對於人生的理想與規劃。

市場機制:是「奧客」、「慣老闆」,還是買方的合理要求?

既是市場,就存在多元的商品、多元的需求,什麼是好的商品、值得的價格,都會因個人價值觀而異、甚至因時間、地點而異。員工是賣方、雇主是勞務的買方。作為消費者的時候我們都很熟悉「CP值」(性價比)的概念,如果我們以較低的價格(成本)買到了超乎期待的好東西,就會覺得是好交易。若雇主也是如此考量,代表著他也與我們一樣重視成本觀念,是個好的經營者。當出現嚴重不合理的傾斜,才會萌生所謂「奧客」、「慣老闆」的說法。假設「慣老闆就是會盡量開出最壞的條件,你離職了他就找別人」,然而,若更多員工有勇氣離開現職,去尋找更好的就業環境,剩下誰來繼續「慣」這些老闆呢?一層意義上,也就是最適合這份工作、這份工作是他們自我認知的最好選項的人了。只要求職者的職能(能銷售的勞務本質)沒有提升,他就難以觸及更好的職場選擇。反之,除非有著沉重的經濟壓力或者沒有其他專長與就業可能,其實多數員工是有談判空間的。這是台灣的教育服從的環境與社會輿論很少討論的認知,在美國與歐洲許多國家卻是健康的勞雇互動實務,這種意識也是推動勞動環境進步的原動力。也因此,與多數長輩看法不同,我認為健康就業市場的職場來去,其實不需要太過執著,用心經營關係是必要的,但若真正不適合,分手各自尋找幸福,未必是壞事。

因工作接觸,有過財務成本與報價上的實務經驗之後,對於什麼是「合理的薪資」的成因,我才有了更務實的觀點。也理解到價格決定的多重性:勞雇之間議定待遇、消費者選擇商品、乃至於一間公司的產品競爭力,其實皆是環環相扣、道理相通的。過去歐美日地區的客戶訂單常與「高利潤」的想像連結,現在即便這些客戶也對於身處亞洲/台灣的供應商,要求越來越嚴苛,壓縮了利潤空間。一層成因是大環境來說,歐美日的經濟環境比過去嚴峻,這些企業的生存壓力變大。另一層是由於資訊透明,全球消費者的選擇多元,所有的商業都被鞭策要以合理的價格遞交更優秀的產品。加以歐美日的大企業也累積多年的全球供應鏈管理經驗,在國際競爭下,過去憑藉著區域價格差異可以賺取的巨額利潤,現在也都被透過管理手法壓縮。過去台灣在亞洲來說相對早進入全球供應鏈的優勢,已經所剩無幾。這就是殘酷的業界現實。第一線見識到在微利時代經營企業的困難,才了解到在的國際競爭與永續經營的前提下,要優待員工是多麼大的挑戰。

基於成本考量,雇主自然不會無故「溢價收購」,而是打算給你「剛剛好願意繼續做下去」的薪水就好。這並非是雇主無良的證據,而是就如同你不會願意平白花更多的錢、買類似的東西一樣合理。唯有當求職者有著讓人無法放棄的獨特貢獻、有專業上或職務上的「不可取代性」,雇主才會祭出更好的條件留下你,換個角度觀察,這就構成一個人在就業市場中的「競爭力」「產品區隔」

如何用運用自己的選擇,回應變動的大環境?

或許由於台灣歷來特許產業與裙帶資本主義(註1)盛行,媒體或大眾的想像停留在「惡劣的經濟環境是由不公平的利益分配造成」的狹隘認知。然而在製造業工作見識過低階(取代性高)工作的勞工的辛苦、製造業卻仍是不得不移到海外尋求更低廉的生產成本,會對於自己所領受的待遇,感到更加戰戰兢兢;見識過供應鏈報價與成本管理的困難、創業者所背負的風險與競爭壓力,才可以明白「高層盡是肥貓」的想像,並不存在競爭激烈的產業環境。曾聽過「企業的競爭力就是所有成員的競爭力的總合」,我覺得非常同意。能夠使經濟循環投向正向發展的,乃是員工的能力提升、產業的轉型。而這些,並非如想像中由遙遠不可掌握的政府政策、產業龍頭隻手操縱。在現在的市場環境裡,多數人都享用了某些不公義的產業補貼、剝削,所帶來的美好廉價產品。我認為每一個人都有責任,要認清這樣的大環境所隱含的長期影響,在全球化競爭的現實下開闢道路,而不是躲在「社會上必然有人對不起我」的想像之中卸責。

作為一個員工,如果你認為你的處境只能由其他人來改變,自己卻束手無策,怎麼能夠怪自己遇上的雇主遇到市場挑戰時,企圖以最低的報酬榨取最多的貢獻、而拿不出辦法另思產業轉型的出路呢?換個立場,當你作為一個雇主、消費者甚至投資者,若不會願意為了產品的品質、理念與創新,而改變你的消費行為,那又怎麼能夠抱怨所得到的選擇不及理想呢?我一直相信,「去做自己能力範圍以內影響力最大的事」是很重要的。即便在台灣艱難的大環境裡,優秀的員工、優秀的經營者、優秀的企業、優秀的產品與設計仍然切實存在。當我作為一個消費者、投資者的時候,我選擇以消費支持、鼓勵我欣賞的價值。當我作為一個員工的時候,我選擇良禽擇木而棲,敢於離開充斥人事鬥爭、沒有競爭力的養老公司。當機會成熟時,我已然培養了這樣的能力,去幫助公司在國際舞台上展現競爭力,去與國外夥伴合作開發、爭取訂單、吸引資金,在國內產業鏈自然地帶動起相關的下游服務。當有這樣的能力時,誰來對我說台灣沒有好雇主、好的工作機會呢?這一切後來的遭遇,讓我非常慶幸跟從了自己的心意、選擇離開了某份旁人眼中「錢多、事少、離家近又是鐵飯碗」但不吸引我、也無法讓我發揮潛能的「好工作」。

最後仍要拉回到實用面的建議:在職場待遇議價的當下,勞雇之間的利害的確是衝突的:雇主希望少付一些、求職者希望多領一些。然而一旦彼此同意聘雇,利害就是一致的:共同以公司對外賺取的利益為優先考量。公司要成長其實亟需有力的夥伴,好的經營者其實求才若渴,而且願意培養你一起進步、以支持公司的未來。如果作為一個員工你認為自己所受的待遇是不公義的,要站起來捍衛自己的權利,最快的方法或許是去尋找願意更善待你的雇主,因為這樣的所在,往往也是更能夠發揮你的貢獻的環境。如果你總是能夠窮盡在現況前提下能夠做的努力,而你解決問題的思考方向,是憑藉創造新價值與把握機會展現更好的競爭能力,你便已然具備能夠行遍天下的本事,也就有更好的機會,去逐步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、甚至幫助他人。

 

註1:本篇討論是奠基在自由平等的社會運作下,不公平競爭與裙帶資本主義會摧毀本篇的價值,進一步閱讀請見: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29188

9287 最後修改於 %2018.%09.%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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